7月12日,奎屯市政协主席田新梅和市委宣传部负责同志一行先后来到曙光里、鹏程园、金波园、喀拉尕什、穗丰园、万科里等社区和乌东路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处,检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田新梅等领导通过对标对表指标体系,聚焦具体问题,对小区反复出现的楼道公共区堆物、乱贴小广告、垃圾清运不及时、宣传栏老旧、墙面展板设计、内容载体没有突出创新和亮点等问题进行督导,并现场协调解决。
田新梅指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城市形象,关乎民生福祉,涉及城市治理的方方面面。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站位,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树牢精益求精的标准,抓好“创城”各项细节工作。要抓好对标整改,逐项梳理,逐项过滤,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全力补齐短板,立足各自岗位,尽快把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解决到位。要广泛发动群众,全面提升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推动“创城”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居民深刻感受到城区面貌、文明程度的显著变化,全面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奎屯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杨)
文明指南年是我市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首战之年
近期中央文明办印发了
《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
为更加直观了解掌握测评指标内容
市创城办提出系列微专题
把主要测评指标通过图文结合阐释创建要点
便于全市各单位(部门)查找问题
补齐短板弱项
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增进民生福祉
商业大街的文明指南商业大街是一个城市弘扬商业文明、彰显城市特色、体现文化底蕴的窗口和名片。快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这份文明指南吧!
01氛围营造1.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精神文明创建、“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健康绿色环保”、诚信建设、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内容的公益广告(每米至少有1处公益广告)。
2.公益广告有统一的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
3.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02文明行为1.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2.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3.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4.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5.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6.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遛狗者不牵狗绳现象,地上无动物粪便)。
7.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8.无小广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
9.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10.公共场合要规范佩戴口罩、无扎堆现象。
03公共设施1.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配置完整,道路交通护栏、隔离墩无空缺、损坏、移位等情况。
2.人行步道保持通畅、铺装平整,无松动缺失,无泥土裸露。
3.主干道装灯率%,亮灯率≥99%。
4.道路路面硬化、做到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坑洼不平。
5.道路整体清洁,路面呈本色。
6.人行道、路缘石、交通护栏、隔离墩、绿化隔离带保持干净。
7.人行道在路口、出入口设有缘石坡道。
8.周边建(构)筑物及依附于建(构)筑物的玻璃幕墙、展板等安全牢固、完好无损。
9.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牢固可靠。
10.广告设施和招牌高度、大小符合标准。
11.公共卫生间有残疾人专用标志或标识。
04文明交通1.不管人行横道前有无交通信号灯,机动车都要减速或停下主动礼让通行行人。
2.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设置规范。
3.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4.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
5.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6.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规范停放、不占用绿化带、不影响行人通行,共享单车文明使用、规范停放(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7.电动自行车上有牌照。
8.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9.无停车乱收费现象;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05环境卫生1.建筑物外立面整体干净、无大面积破损污损。
2.沿街商铺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商贩在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3.无乱搭乱建现象。
4.各种空中缆线整齐规范、无乱拉乱设、飞线充电现象。
5.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无积存垃圾、纸屑、烟蒂、污物现象;
6.垃圾收集站、垃圾转运站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7.公共卫生间设施干净,周围无垃圾污水污迹、无明显异味。
8.管理规范有序,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文中图片均源自网络)
奎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奎屯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郝婉琳
责编:陈世健王倩
总编:徐钟
总监制:张代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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