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年以来婚姻档案历史数据补录工作的通知》(新民办[]22号)和《关于规范使用婚姻登记证件的通知》(新民发号)及《关于规范使用少数民族群众姓名的通知》(新民发94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婚姻档案历史数据补录和少数民族证件标准化及姓名使用规范工作,结合群众实际需求,现对年以来领取的手写结婚证(离婚证)实行免费机打结婚证更换,同时对年以来由于结婚(离婚)证丢失或其他原因需补领结婚(离婚)证的,将进行集中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二、办理地点奎屯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三、所需证件(一)更换、补领结婚登记证件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身份证(原件)。
2、近期三张大2寸红底合影照片。
3、结婚证原件(若结婚证遗失,请当事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奎屯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档案查询,经查询后方可办理补领手续)。对于年以来无档案可查,可根据单位或社区出具的证明来办理补领手续。
4、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场。
(二)更换、补领离婚登记证件所需材料
1、单方户口本(包括户口本首页)、身份证(原件)。
2、近期二张一寸红底或蓝底照片。
3、离婚证原件(若离婚证遗失,请当事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奎屯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档案查询,经查询后方可办理补领手续)。
联系人:李雪茹
联系-
奎屯市民政局
年10月16日
编辑:郝婉琳责编:郝婉琳
编审:李莎总编:龙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