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底前,新疆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将启动按病种付费,吐鲁番市、克拉玛依市病种数不少于个,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哈密市不少于30个;其他地区不少于20个。年,按病种付费在所有统筹地区普遍推开,病种数不低于个。
什么是按病种付费?
按病种付费,按病种付费将以总额控制为基础,采取定额管理原则。病种定额包括医保支付限额、个人自付额度和个人自费额度。参保患者实际医疗费用高于病种定额的,经办机构按医保支付限额予以支付。参保患者的实际医疗费用低于病种定额的,经办机构可按医保支付限额结算,也可按项目付费方式据实结算。
举个例子解释下:
一位患者治疗老年性白内障,所有的临床路径治疗费用医保基金控制在元,如果患者最后费用结算为元,那么结余的元就会由医保基金返给医疗机构,相反若超过元,那么超出的金额由医疗机构承担。这样一来,则将减少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且不占医疗机构的定额,从而减轻患者负担。
哪些疾病可以实行按病种付费?
自治区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各地可优先选择并发症与合并症少、诊疗技术成熟、质量可控且费用稳定的常见病、多发病为启动病种,同时要兼顾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弱势群体疾病种类。
为什么要实行按病种付费?
过去我医院多数采用“按服务项目付费”的方式。医院和医生倾向于多做检查、多开药,以获得更多的费用补偿。而按病种付医院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保障效能,医院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为切实减轻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起到重要作用。
去年,新疆医保门诊常见病探索“按人头付费”;门诊大病及住院治疗疾病则“按病种付费”。但是目前,“按人头支付”的方式在新疆还未推广实行。据了解,新疆“按人头付费”改革,将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诊疗做起,鼓励常见病、多发病到基层就诊。
年起,我区将逐步由简单病种向疾病诊断相关组发展,积极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定额、浮动、分值、定额与限额相结合等病种付费支付类型。推动医疗、医保、医药的良性互动,实现基金管理水平的有效提高,遏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促使参保人员看病贵现象进一步缓解。
来源:新广行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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